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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罪有应得
西安森林公安破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本报讯(记者 张晓强 陈新涛)9月18日,记者从西安市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侦办的邓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近日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经查,2012年至2014年,邓某以出售谋利为目的,在明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禁止随意交易的情况下,先后3次在广东省广州市华林国际市场购买象牙制品数件。邓某购得象牙制品后,乘飞机将其带回西安,放置其经营的店面内对外进行售卖,从中赚取差价。
    今年3月24日,西安市森林公安局对邓某经营的店面进行搜查,发现店内大量售卖象牙制品,现场查扣疑似象牙制品千余件,重量合计1000余克。后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上述扣押物品中,部分物品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象牙制品,属于刑法保护的对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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