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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洁净煤网点扬尘污染
本报讯(记者 张晓强)9月5日,记者从蓝田县经济贸易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整治洁净煤销售网点扬尘污染防控,强化铁腕治霾措施,特制定制度,对不符合规范的网点,坚决予以取缔。
制度规定将对已纳入定点洁净煤销售的网点,硬件设施反弹不达标的坚决取缔;对禁燃区内自然形成的煤炭销售网点坚决取缔;对棚外存煤的销售网点坚决取缔;对禁煤区售煤的网点坚决取缔。
同时,蓝田县将定点洁净煤销售网点划分4个片区,成立4个检查小组实行责任包片,坚持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落实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实现网格化监管。对32个纳入定点洁净煤销售的网点,实行统一门头、统一牌匾、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治污减霾应急响应制度,要求必须销售优质蜂窝煤、点火蜂窝煤、焦炭、兰炭、洁净煤等。协调“路长办”将定点洁净煤销售日常监管工作,纳入蓝田县“路长制”工作职责,对各级责任路段的定点配送网点进行无缝化监管。对定点洁净煤销售网点实行积分考核制度,每月一例会、一检查、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等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制度规定将对已纳入定点洁净煤销售的网点,硬件设施反弹不达标的坚决取缔;对禁燃区内自然形成的煤炭销售网点坚决取缔;对棚外存煤的销售网点坚决取缔;对禁煤区售煤的网点坚决取缔。
同时,蓝田县将定点洁净煤销售网点划分4个片区,成立4个检查小组实行责任包片,坚持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落实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实现网格化监管。对32个纳入定点洁净煤销售的网点,实行统一门头、统一牌匾、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治污减霾应急响应制度,要求必须销售优质蜂窝煤、点火蜂窝煤、焦炭、兰炭、洁净煤等。协调“路长办”将定点洁净煤销售日常监管工作,纳入蓝田县“路长制”工作职责,对各级责任路段的定点配送网点进行无缝化监管。对定点洁净煤销售网点实行积分考核制度,每月一例会、一检查、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等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