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我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显成效
    本报讯(王剑 记者 王缠卫)8月3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7·26”榆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中,榆林市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提前预报预警,果断撤离8.4万危险区群众,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伤亡,受到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7月25日20时至26日8时,榆林市绥德、子洲等8县(区)突发短时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暴雨洪水造成榆林市43.25万人受灾,绥德、子洲县城被淹,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强降雨过程中,榆林市通过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的218个自动雨水情监测站,以及共享至各县防指的水文气象部门57个自动雨量监测站,向各级报送雨水情信息4850多条。各县防指及时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短信群发、传真群发、无线预警广播、防汛QQ群、微信群发及广播电视等多种预警设施设备传递发布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提前做好安全转移准备。
    7月26日凌晨3时30分,榆林市党政主要领导坐镇市防指决策指挥,会商子洲、绥德、横山、米脂等县大暴雨和大理河水势上涨紧急汛情,果断启动市级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绥德、子洲县防指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绥德、子洲两县相关部门接到命令后,在1小时内紧急转移群众84545人,尽最大努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