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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男子无证酒驾 富平民警快速处理
本报讯(陈润社 陈旭 报道)阎良一男子驾驶小轿车,在富平被交警查出酒驾,经过进一步上网查询,该男子又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
8月21日晚,富平县交警大队留古中队民警在辖区内设置酒驾查缉点,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酒驾排查。22时40分许,民警拦停一辆深蓝色的雪佛莱汽车,要求驾驶人接受检查。民警按照规定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驾车男子黄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42毫克,属于酒后驾驶。当查询黄某的驾驶证时,民警发现他还存在无证驾驶。
富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对驾驶人黄某(男,41岁,阎良人)酒驾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共处罚款2500元。“今后我一定改正错误,违法的事坚决不干了!”驾驶人黄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富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酒驾醉驾及无证驾驶对社会危害性极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酒后及无证驾驶行为,将严格按照“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从严处罚”的原则处理,切实形成全方位的严打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