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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进“医联体”服务
本报讯(记者 王缠卫)8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医疗联合体建设科学、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我省已经组建57个“医联体”,覆盖到600多家二级医院和1000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指把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由三级医院牵头,由二级医院和若干个社区中心共同组成“医联体”,为老百姓提供全程的医疗服务。随着“医联体”的建设和不断完善,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会更加紧密,“医联体”内会有更多的医生下沉到基层,老百姓看病少跑腿,少花钱,还能看好病;健全了双向转诊体系,老百姓将来都会有自己的家庭医师团队;在“医联体”内有序就诊,符合转诊规范的,执行两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差额部分,康复期下转者,取消起付线,进一步减少了患者的看病支出,患者看病更加省钱。
目前,我省“医联体”建设主要有四种较为成熟的模式。一是在城市组建医疗集团。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各医疗机构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二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参加的“医联体”,实行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的管理模式。二是县域组建医疗共同体。进一步加强县镇村一体化管理,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三是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以专科技术协作为纽带,建立健全省级儿科、骨科、眼科、肿瘤、结核、精神心理等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重大疾病的诊断与救治。四是偏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
据悉,2017年底前,我省将全面完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任务,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紧密型“医联体”,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要组建2至3个紧密型“医联体”。到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省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县镇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实现医疗发展模式从以病人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指把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联合,由三级医院牵头,由二级医院和若干个社区中心共同组成“医联体”,为老百姓提供全程的医疗服务。随着“医联体”的建设和不断完善,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会更加紧密,“医联体”内会有更多的医生下沉到基层,老百姓看病少跑腿,少花钱,还能看好病;健全了双向转诊体系,老百姓将来都会有自己的家庭医师团队;在“医联体”内有序就诊,符合转诊规范的,执行两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差额部分,康复期下转者,取消起付线,进一步减少了患者的看病支出,患者看病更加省钱。
目前,我省“医联体”建设主要有四种较为成熟的模式。一是在城市组建医疗集团。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各医疗机构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二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参加的“医联体”,实行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的管理模式。二是县域组建医疗共同体。进一步加强县镇村一体化管理,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三是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以专科技术协作为纽带,建立健全省级儿科、骨科、眼科、肿瘤、结核、精神心理等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重大疾病的诊断与救治。四是偏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
据悉,2017年底前,我省将全面完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任务,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紧密型“医联体”,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要组建2至3个紧密型“医联体”。到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省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县镇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实现医疗发展模式从以病人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