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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拆除燃煤锅炉138台
本报讯(李博 通讯员 李华)自实施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工作以来,大荔县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县燃煤锅炉拆除工作成效显著。截至6月底,共拆除燃煤锅炉138台。
据了解,从今年5月份开始,大荔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铁腕治霾”工作要求,决定对全县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清零”。在多次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县燃煤锅炉“清零”誓师大会,印发了《大荔县燃煤锅炉“清零”工作实施方案》、《大荔县环保局、公安局、经发局、住建局、质监局、供电公司关于燃煤锅炉“清零”工作的通告》以及燃煤锅炉拆除清单,细化夯实了各镇(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利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进行燃煤锅炉拆改政策宣传,组织人员逐家逐户上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同时,按照“自己锅炉自己拆,行政事业单位带头拆,限定时限必须拆”的原则,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制订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讲理由,不讲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烟囱落地、锅炉移位、断水断电”的标准完成拆除任务。县上对按期拆除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对未按期拆除的单位强制拆除,取消补助政策。
为确保燃煤锅炉“清零”工作顺利开展,大荔县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周一讲评,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对未按时间要求进行拆除的单位一律曝光并严格追究责任,以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手段、铁的工作作风,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清零”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