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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洋县龙头企业扶贫点赞
    洋县永辉农业有限公司为贫困户送台湾珍珠红豆种。

    本报记者 姚远 通讯员 王保健
    洋县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园区)+贫困户”模式,保障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和订单农业等多个渠道增收致富。
    “洋县的农业企业很多,脱贫攻坚是个大舞台,我们要引领企业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让企业带领贫困户一起发展致富。”7月3日,洋县农业局局长张文华对记者介绍说,洋县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1个,这些企业,参与产业扶贫或辐射带动贫困户的企业共14家,吸纳贫困户4224户13981人。
    近年来,洋县围绕有机稻米、蔬菜、果品、养殖、林特五大类产业,扶优10户龙头企业,带动全县1.5万贫困户实现产业致富,即“5115”工程。今年6月7日,洋县下发红头文件,调整“5115”产业脱贫工程配套政策。记者留意到,文件主要分两大块,一是扶持重点和模式,二是补助标准。围绕扶持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激励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培育扶贫互助合作社组织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补助标准均有提高,比如,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补助标准由3000元,调整到5000元。县财政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已经认定国家级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县级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分别在500户、300户、200户、100户、50户,且订单年限不低于2年的,县财政分别奖励龙头企业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发展有机产业和“菜、果、药、畜、米”主导产业的农户及企业,在正常奖扶基础上增加5%奖扶资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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