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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3起扶贫违纪案例
本报讯(记者 姚远)6月12日,记者获悉,宁强县纪委近期查处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并给予通报。
2016年1月初,宁强县阳平关镇小寨子村在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时识别不准、审核把关不严,村干部失职失察,将该村6组村民刘某(其子属国家公职人员、户口已迁出,仍然作为家庭成员填报信息)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违反了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纪律。
宁强县毛坝河镇毛坝河村监委会主任、三组组长郑元华,在2016年初负责开展毛坝河村三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时,识别不准、审核不严、失职失察,将该组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张某、李某两户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违反了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纪律。
宁强县铁锁关镇铁锁关社区党支部书记朱俊,在其父亲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复审清退时隐瞒事实,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父亲列为低保对象,累计违规领取低保金14375元;居委会主任赵波,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将其母亲列为低保对象,累计违规领取低保金12975元,且未按要求将其兄因精神病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上报备案。
通报称,以上3起典型案例违反了党的纪律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自警自省,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
2016年1月初,宁强县阳平关镇小寨子村在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时识别不准、审核把关不严,村干部失职失察,将该村6组村民刘某(其子属国家公职人员、户口已迁出,仍然作为家庭成员填报信息)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违反了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纪律。
宁强县毛坝河镇毛坝河村监委会主任、三组组长郑元华,在2016年初负责开展毛坝河村三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时,识别不准、审核不严、失职失察,将该组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张某、李某两户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违反了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纪律。
宁强县铁锁关镇铁锁关社区党支部书记朱俊,在其父亲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复审清退时隐瞒事实,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父亲列为低保对象,累计违规领取低保金14375元;居委会主任赵波,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将其母亲列为低保对象,累计违规领取低保金12975元,且未按要求将其兄因精神病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上报备案。
通报称,以上3起典型案例违反了党的纪律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自警自省,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