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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疗兜底保障制度
本报讯(记者 程立忠)记者6月11日从韩城市人社局获悉,为了彻底破解脱贫攻坚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该局出台惠民政策,努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障全覆盖、基本医疗全免费目标。
建立“两支基金、两个目录、一项机制”。该局设立1000万元医疗保障兜底专项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的兜底保障;设立1000万元医疗保障应急周转金,用于贫困人员转外住院治疗时医疗费用的先行垫付;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建立贫困人口医保药品目录,对临床治疗必须的、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简化审查程序,实行慢性病特殊保障。该局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慢性病审查标准,将符合特殊慢性病基础诊断标准的患病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慢性病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每人新增50元门诊统筹资金,集中统筹管理,用于支付贫困人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
整合市级医疗救助资金,实现医疗兜底保障。该局调整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出30%的资金,按照“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要求由市医保中心统一管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的医疗费用救助;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列支300万元,用于对贫困家庭巡回诊疗服务补助,使贫困家庭享受免费医疗服务。
建立“两支基金、两个目录、一项机制”。该局设立1000万元医疗保障兜底专项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的兜底保障;设立1000万元医疗保障应急周转金,用于贫困人员转外住院治疗时医疗费用的先行垫付;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建立贫困人口医保药品目录,对临床治疗必须的、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简化审查程序,实行慢性病特殊保障。该局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慢性病审查标准,将符合特殊慢性病基础诊断标准的患病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慢性病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每人新增50元门诊统筹资金,集中统筹管理,用于支付贫困人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
整合市级医疗救助资金,实现医疗兜底保障。该局调整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出30%的资金,按照“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要求由市医保中心统一管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的医疗费用救助;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列支300万元,用于对贫困家庭巡回诊疗服务补助,使贫困家庭享受免费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