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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管理
    本报讯(王剑 记者 王缠卫)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5月18日,省防总、省旅游局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防指、各级旅游局切实做好今年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旅游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防指、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把握汛期旅游的特点和规律,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秦岭北麓山区、有关河流沿岸涉水旅游景区要完善优化游客撤离疏散安置预案,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和撤离疏散引导标识,重点加强对景区山体、道路滑坡、泥石流、崩塌等易发生地质灾害区的排查处置。对秦岭北麓众多尚未开发的峪口,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条峪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增加预警预报设施和撤离疏散引导标识,主汛期要加强管控,一旦有暴雨、洪水天气,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游客私自进山发生不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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