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7版
汉滨区早阳镇
创新履职新大员 平安发展争先锋
    陈治明 记者 李孝清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村级事务公开、社会治理、村规民风、党的建设及脱贫攻坚工作,汉滨区早阳镇经过充分调研,在全镇开展“履职当好新大员,平安发展争先锋”为主题的创新社会治理规范农村“新大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镇村对农村“新大员”的管理调控能力,为村级组织添加合力。
    新年伊始,镇党委总结去年在抓党建、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存在的工作合力不足、人手缺的问题,决定从“新大员”入手,解决村级组织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有效发挥“新大员”的积极作用。经过在当年兴胜、寨垭、左湾、店子沟4个脱贫村进行试点,收到了良好成效,并得到“新大员”的支持。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为了充分发挥“新大员”的作用,针对“新大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镇党委对“新大员”的任职提出明确要求,除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外,村“三委”主要负责人不得兼职。
    全镇将村民小组长、民兵连长、共青团干部、妇联主任、畜牧防疫员、计生信息员、卫生防疫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环保信息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员、人民调解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保信息员、护林员等享受区级财政定额补助以及区级财政补贴范围的14员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
    明确职责,发挥作用
    制定了农村“新大员”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将“新大员”全部纳入村干部管理范畴,通过“村干部+新大员”模式全部参与坐班值班,并进行分工。
    即要求“新大员”履行好自身岗位职责,又要求统一协作,密切配合,变单兵作战为组团服务。赋予了“新大员”参与村级事务议事和监督村干部及村级班子运行情况的权力,以及政策宣传、新民风倡导、矛盾纠纷化解、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村级事务协助等六大义务,让“新大员”有村级事务知情权、有地位、有尊严、有事干。
    强化管理,促进落实
    规范了“新大员”的选聘、管理及考核评议办法。“新大员”在村“两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镇党委、政府负责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并建立由涉及归口业务指导部门等人员参加的“新大员”规范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及奖励激励和能上能下机制。
    “新大员”亮牌上岗,实现六有目标,即有职责、有亮牌、有岗位、有分工、有工作、有记录。
    目前,全镇正全面开展“新大员”设岗定责及学习培训工作,月底前“新大员”将全面上岗履职。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