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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
    本报讯(王荣金 记者 武强)近日,在山阳县召开的国土资源工作大会上获悉,山阳县将在全县落实田长责任制,将逐区域逐地块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镇(办)、村(社区)、组三级田长肩头,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耕地资源保护。
    面对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全县土地后备资源储量不断减少,能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备资源枯竭和中、省、市越来越强调耕地保护工作的形势,山阳县及时做出耕地保护“田长制”决定,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责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三级田长分别是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为本镇(街)的总田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本行政村(社区)的总田长,村民小组组长为本组田长,分别承担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县将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逐镇村、逐地块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三级“田长”责任,强化三级田长巡查、发现、制止、报告侵占和破坏基本农田的巡查监管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进行考核,形成一级向一级报告,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基本农田不被侵占和破坏。
    同时,县上国土部门将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征地补偿并落实社会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土地管理责任、严格规划和用途管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项目用地标准,扎紧国土资源管理的制度“笼子”,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划、从严审批,确保不踩红线、不越红线。
    该县还将对区域土地违法比例超过控制指标的党政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轻则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重则将给予降级降职、直至免职撤职处分。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抓紧时间分类处理,通过拆除复耕、处罚到位后完善相关用地手续等措施,努力降低违法比例,确保耕地保有量有增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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