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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气人的小偷
本报讯(李力 张波 报道)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因盗窃而锒铛入狱,出狱后恶习不改又伸贼手,再次受到法律的惩处。
现年38岁的王某系河南省叶县城关乡农民。王某自幼好吃懒做,贪图享受,养成偷盗恶习。2012年10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出狱后,王某不但不总结教训,重新做人,反而破罐子破摔,重操旧业。
去年5月11日19时,王某窜至宁强县城羌州中路一家手机店内,趁店员不备,盗窃放在柜台上的一部全新OPPO牌R9型号手机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两天后将其人赃并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对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盗的手机被警方及时追回已发还给失主。王某于当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宁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被依法逮捕。
近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38岁的王某系河南省叶县城关乡农民。王某自幼好吃懒做,贪图享受,养成偷盗恶习。2012年10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出狱后,王某不但不总结教训,重新做人,反而破罐子破摔,重操旧业。
去年5月11日19时,王某窜至宁强县城羌州中路一家手机店内,趁店员不备,盗窃放在柜台上的一部全新OPPO牌R9型号手机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两天后将其人赃并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对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盗的手机被警方及时追回已发还给失主。王某于当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宁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被依法逮捕。
近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