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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
发放兜底保障金3.18亿元
    本报讯(记者 姚远)3月10日,记者从汉中市民政局获悉,该市共保障农村低保74071户146951人,五保供养对象20123人,发放保障金3.18亿元。
    “对于通过扶贫开发,收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对象,继续给予12个月的农村低保,残疾人家庭再给予18个月的救助时限。”汉中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弦说,从2016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由每月435元提高到每月4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15元。对低保对象中6.6万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8类困难对象,按照保障标准20%-70%的比例增发低保金1301万元。
    汉中市五保供养标准有所提高,集中和分散供养分别达到每人每年6000元和5500元,共保障农村低保74071户146951人,五保供养对象20123人,发放保障金3.18亿元。
    汉中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实施方案》,将低收入家庭和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最高救助由3万元提高了5万元,去年实施医疗救助12.8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4亿元。
    汉中市176个镇街办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落实“救助金额千元以下由镇街办审批”等要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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