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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何时休?
马国瑞在西安治疗。
本报记者 武德平 杨梅 文/图
2016年12月30日和今年1月6日,记者两次去延安大学采访马国瑞被打事件。
事件发生的过程是这样的:15岁的马国瑞,是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附中)初一五班住校生,2016年4月17日晚11时,因睡觉打呼噜被同室同学、“宿舍号长”王某所打。2016年4月18日下午4时,马国瑞的母亲接到班主任电话,称孩子身体不适,头痛、呕吐。家人随即赶到学校,并将孩子带回家休息。马国瑞的父亲马延春说:“孩子回家后,精神不振,总说他头疼,想睡觉。”事发后第3天,马延春看到孩子不对劲儿,便带他到延安市人民医院做了检查。医院影像中心CT检查后显示颅腔出血多达60毫升。医生建议要立即做开颅手术。
按照医院的检查结果,马延春筹钱给孩子做了开颅手术。由于病情延误,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致使被伤害人形成了做开颅手术的严重后果。不但增加了治疗费用,而且对孩子的健康和智力发展造成了极大损害。基于这种情况,马延春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目前,马国瑞被转至西安继续治疗。
马延春对记者说:“孩子入院开颅近半个月后,学校第一次只借给1万元。转到西安治疗时,我们经过多次艰难交涉,校方一次给一点,共给了10万元,在西安治疗长达7个月之久,仅给了15万元,截至目前总共给了25万元。而我们在医院治疗的相关费用已高达40多万元。面对后续的治疗费用,家中已经无力支付。现在学校还把我们告上法庭,认为我们影响了学校声誉,还要向我们索赔20万元的名誉损失费和600元的卫生费,并要求退还已经借给孩子的治疗费。我们这个工薪家庭为了给儿子治病,已经是负债累累,身心疲惫,后续的治疗费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怎么办啊?”
记者在一份校方让家长签字的协议书上看到:
马国瑞被王立元伤害赔偿请求转移给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一下调解意见:
一、由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向马国瑞赔偿(包括但不限制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残疾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补课费等)69万元整(已付25万元),剩余部分于签订本协议起一周内支付20万元,于2017年3月10日前付21万元,于2017年8月30日前付剩余的3万元;
二、马国瑞的监护人及所有亲人不得再向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及王立元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如违反该协议约定,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有权追偿支付给马国瑞的全部赔偿款及其利息;
三、以上赔偿款除已付的25万元,剩余部分通过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支付;
四、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2016年12月18日
对于这份协议,马延春说:“学校延误了孩子最佳救治时间,在孩子住院开颅近半个月也没有给过一分钱。这次说的是一次性解决,但协议是分3次支付。更让我不能理解的是,他们写的协议书明确转移了责任,不承认校方责任,只说是马国瑞被王立元伤害案赔偿请求转移给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一事的调解意见,并限制我们不得再向校方和王立元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并且说,如有违反该协议约定,学校有权追偿支付给马国瑞的全部赔偿款及其利息。所以我没有签字。”
记者电话联系学校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他避而不见,也不想发表意见。第三次联系时,他在电话上说:“事情经过网上都有,你自己去看,网上马延春第一次发的那文章里事情的经过都是真实的。我管不了这个事。”说完便立即挂断电话。
延大附中校长黄巨国接受采访时说:“这件事从发生到现在过去已经大半年了,那段时间家属来要钱,纯粹不讲理。后来我们学校通过和马延春的一个亲戚几次谈赔偿的事,学校先后分几次付了25万元的治疗费,实在谈不到一起,我们才把他们告到了法院,让法院裁决。法院判多少,我们出多少。”
临近年关,孩子还在西安治疗,后续的治疗费目前也没有着落。究竟由谁来承担此次校园暴力事件的责任呢?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武德平 杨梅 文/图
2016年12月30日和今年1月6日,记者两次去延安大学采访马国瑞被打事件。
事件发生的过程是这样的:15岁的马国瑞,是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附中)初一五班住校生,2016年4月17日晚11时,因睡觉打呼噜被同室同学、“宿舍号长”王某所打。2016年4月18日下午4时,马国瑞的母亲接到班主任电话,称孩子身体不适,头痛、呕吐。家人随即赶到学校,并将孩子带回家休息。马国瑞的父亲马延春说:“孩子回家后,精神不振,总说他头疼,想睡觉。”事发后第3天,马延春看到孩子不对劲儿,便带他到延安市人民医院做了检查。医院影像中心CT检查后显示颅腔出血多达60毫升。医生建议要立即做开颅手术。
按照医院的检查结果,马延春筹钱给孩子做了开颅手术。由于病情延误,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致使被伤害人形成了做开颅手术的严重后果。不但增加了治疗费用,而且对孩子的健康和智力发展造成了极大损害。基于这种情况,马延春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目前,马国瑞被转至西安继续治疗。
马延春对记者说:“孩子入院开颅近半个月后,学校第一次只借给1万元。转到西安治疗时,我们经过多次艰难交涉,校方一次给一点,共给了10万元,在西安治疗长达7个月之久,仅给了15万元,截至目前总共给了25万元。而我们在医院治疗的相关费用已高达40多万元。面对后续的治疗费用,家中已经无力支付。现在学校还把我们告上法庭,认为我们影响了学校声誉,还要向我们索赔20万元的名誉损失费和600元的卫生费,并要求退还已经借给孩子的治疗费。我们这个工薪家庭为了给儿子治病,已经是负债累累,身心疲惫,后续的治疗费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怎么办啊?”
记者在一份校方让家长签字的协议书上看到:
马国瑞被王立元伤害赔偿请求转移给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一下调解意见:
一、由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向马国瑞赔偿(包括但不限制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残疾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补课费等)69万元整(已付25万元),剩余部分于签订本协议起一周内支付20万元,于2017年3月10日前付21万元,于2017年8月30日前付剩余的3万元;
二、马国瑞的监护人及所有亲人不得再向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及王立元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如违反该协议约定,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有权追偿支付给马国瑞的全部赔偿款及其利息;
三、以上赔偿款除已付的25万元,剩余部分通过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支付;
四、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2016年12月18日
对于这份协议,马延春说:“学校延误了孩子最佳救治时间,在孩子住院开颅近半个月也没有给过一分钱。这次说的是一次性解决,但协议是分3次支付。更让我不能理解的是,他们写的协议书明确转移了责任,不承认校方责任,只说是马国瑞被王立元伤害案赔偿请求转移给延安大学玉章实验中学一事的调解意见,并限制我们不得再向校方和王立元主张其他任何权利,并且说,如有违反该协议约定,学校有权追偿支付给马国瑞的全部赔偿款及其利息。所以我没有签字。”
记者电话联系学校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他避而不见,也不想发表意见。第三次联系时,他在电话上说:“事情经过网上都有,你自己去看,网上马延春第一次发的那文章里事情的经过都是真实的。我管不了这个事。”说完便立即挂断电话。
延大附中校长黄巨国接受采访时说:“这件事从发生到现在过去已经大半年了,那段时间家属来要钱,纯粹不讲理。后来我们学校通过和马延春的一个亲戚几次谈赔偿的事,学校先后分几次付了25万元的治疗费,实在谈不到一起,我们才把他们告到了法院,让法院裁决。法院判多少,我们出多少。”
临近年关,孩子还在西安治疗,后续的治疗费目前也没有着落。究竟由谁来承担此次校园暴力事件的责任呢?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