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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
“统派直管”实现监督全覆盖
    本报讯(吴斌 孟晟博 报道)近日,华阴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实施意见》,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模式、统一职责和直接领导、直接管理、直接监督,实现市纪委向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全覆盖。
    意见明确规定,收回全市所有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市公安局纪委和市法院、检察院纪检组暂予保留),将现有纪检组优化精简设置为单独派驻纪检组和综合派驻纪检组,精简后的编制全部计入市纪委监察局编制总额。单独派驻纪检组,分别派驻在重要经济部门、系统规模大、直属机构多、监督对象多的单位,纪检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委委员(党组成员);综合派驻纪检组,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方便工作的原则进行综合派驻,与单独派驻纪检组一并纳入市纪委“统派直管”,负责所有市直部门和单位派驻监督工作。
    派驻纪检组行使市纪委赋予的职权,主要履行监督检查、线索收集、纪律审查等5项工作职责,有参与部门重要会议、查阅相关材料、核查有关问题等6项工作权限,通过重点巡查、交叉巡查、专项巡查、驻点巡查、明察暗访、走访约谈等6种方式开展工作。派驻干部一律实行专职专责,不再分管或从事部门业务,不参与本职以外的其他工作。
    此项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不想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困局,体现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强了监督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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