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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农民尹明恩 出资修建利民路
    本报讯(李娜 刘洁 记者 武德平)大荔县赵渡镇矫正对象尹明恩继去年自筹资金修建富民路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宣传后,又自筹资金1.5万元修建了一条利民路,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扬。
    尹明恩是赵渡镇富民村人,2013年5月因伤害罪被大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接受矫正期间,尹明恩在相邻的利民村承包了30亩冬枣,并在该村租房居住。利民村村南有条生产路,路面坑洼不平,车辆通行困难,给该村30多户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在赵渡镇司法所定期开展的“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教育活动中,尹明恩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义务劳动,不断改造自己的思想,荡涤自己的灵魂。他心想司法所的同志经常教导他们重新做人,多做善事,他何不再将这条路修一下,以方便群众。说干就干,他联系到废弃的柏油渣子,并雇车拉回来,铺在路上,又雇佣铲车,进行了平整,历时10多天,花费1.5万余元的一条长1000米,宽5米的硬化道路铺好了,为村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大地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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