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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
让洁净煤销售网点都达标
    本报讯(记者 张晓强)11月14日,记者从蓝田县经贸局获悉,按照西安市城市综合治理和治污减霾工作要求,蓝田县把洁净煤生产配送销售网络建设工作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共开展督察活动150余次,开展暗访活动30余次,2家蜂窝煤加工厂,34家洁净煤销售网点,全部完成了达标建设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蓝田县始终按照“四个坚持”原则进行布点、建设和监管。坚持在各镇、街布点过程中科学规划,全面细致摸底排,确保城区各镇、街确定2~3个,其余各镇1~2个。即要保证网点数量,又要保证分布合理。在硬件建设上,坚持按照建设要求,煤炭必须搭棚密闭存放;生产经营场地必须全部硬化处理;有喷淋降尘设施,定时降尘;销售的所有产品必须为定点的生产配送企业的产品。
    同时,在日常管理上坚持规划网点实行动态管理,纳入规划的网点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达到以上规范标准要求,达标后由经营网点提出申请,经县经贸局检查验收,合格后发放《西安市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证》。凡新增设和淘汰的销售网点,由各镇街每月底书面报县经贸局,汇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坚决杜绝棚外存煤,每月进行拉网式排查,凡发现棚外存煤的,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间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
    目前,该县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最后完善阶段,坚持“四个统一”的原则,规范经营行为。统一制作悬挂“卫生防尘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统一制作悬挂门牌标识;统一悬挂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和煤质检验报告;统一公布便民服务电话,方便居民购买洁净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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