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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分级诊疗工作提出新要求
本报讯(记者 王缠卫)10月20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我省将逐步形成一家社区医院+一家二级医院+一家市级医院的“1+1+1”签约医疗机构组合。
根据《通知》,全省所有三级医院都要牵头组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所有二级和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参加医联体。在城市,鼓励区域内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医联体或医疗集团,在农村,鼓励实施“三级医院+县级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模式,建立紧密型的逐级技术帮扶关系,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发挥县级医院基层三级网络龙头作用,进一步深化县镇一体化改革,通过下派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接收下级人员进修学习,提高基层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另外,《通知》提出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城乡居民或家庭在自愿选择1个社区卫生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基础上,探索和鼓励以60岁以上的老人为主体,以自愿签约为原则,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渠道解决。
根据《通知》,全省所有三级医院都要牵头组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所有二级和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参加医联体。在城市,鼓励区域内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医联体或医疗集团,在农村,鼓励实施“三级医院+县级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模式,建立紧密型的逐级技术帮扶关系,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发挥县级医院基层三级网络龙头作用,进一步深化县镇一体化改革,通过下派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接收下级人员进修学习,提高基层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另外,《通知》提出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城乡居民或家庭在自愿选择1个社区卫生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基础上,探索和鼓励以60岁以上的老人为主体,以自愿签约为原则,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