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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送法进村入户”不止是活动
本报记者 张忠德
据报道,近日江西宜丰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律师宣讲团来到石市镇潭下村,与群众面对面宣讲法律知识。该县从2014年起,坚持开展“律师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受到农村群众普遍欢迎。
宜丰县开展“律师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可以说是一种有益创举,也给我们破解依法治村难题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值得点赞。但从新闻报道看,它只局限于一种普法讲解、以案说法,是一种动态活动。若从现实和长远看,要真正培养一大批“农村法律明白人”,让村民树立“有问题找法律、解决矛盾靠法律”的意识,就不能使“律师送法进村入户”单纯止于一种普法宣讲活动,而应成为常态化的一种法律援助服务和长效机制的村级法律顾问。
近年,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比如在依法治理相对薄弱的农村,由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不懂依法维权,一旦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难免感情用事,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那种“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也屡屡出现,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因此,把法律援助的重心放在农村显得格外重要,让老、弱、病、残都能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律师精通各类法律法规,是“解决问题的专业户”,比起相关部门的例行普法活动,其本身更具有职业优势和影响力。因而,让法律专业人才进入农村地区,参与到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去,无疑意义深远。“律师送法进村入户”是个好的开端,要坚持更需延伸服务,要使之成为一种常态行动,而不是动态活动。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一方面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律师进入农村地区,参与到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去;另一方面,亟须建立“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保障机制,从而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这些,无疑是推进依法治村,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力举措。
据报道,近日江西宜丰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律师宣讲团来到石市镇潭下村,与群众面对面宣讲法律知识。该县从2014年起,坚持开展“律师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受到农村群众普遍欢迎。
宜丰县开展“律师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可以说是一种有益创举,也给我们破解依法治村难题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值得点赞。但从新闻报道看,它只局限于一种普法讲解、以案说法,是一种动态活动。若从现实和长远看,要真正培养一大批“农村法律明白人”,让村民树立“有问题找法律、解决矛盾靠法律”的意识,就不能使“律师送法进村入户”单纯止于一种普法宣讲活动,而应成为常态化的一种法律援助服务和长效机制的村级法律顾问。
近年,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比如在依法治理相对薄弱的农村,由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不懂依法维权,一旦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难免感情用事,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那种“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也屡屡出现,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因此,把法律援助的重心放在农村显得格外重要,让老、弱、病、残都能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律师精通各类法律法规,是“解决问题的专业户”,比起相关部门的例行普法活动,其本身更具有职业优势和影响力。因而,让法律专业人才进入农村地区,参与到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去,无疑意义深远。“律师送法进村入户”是个好的开端,要坚持更需延伸服务,要使之成为一种常态行动,而不是动态活动。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一方面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律师进入农村地区,参与到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去;另一方面,亟须建立“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保障机制,从而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这些,无疑是推进依法治村,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