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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考核倒逼干部真扶贫
本报讯(记者 李元 通讯员 樊星)日前,记者从平利县得知,该县已出台《超常推进脱贫攻坚十条措施》,将脱贫攻坚工作与年度考核、干部任免、干部提拔直接挂钩。
根据规定,各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比不低于60%,县直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占比不低于40%,中省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不低于50%。每年新提拔任用干部优先从扶贫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镇和部门中推荐提名,对脱贫攻坚中成效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提拔重用;对包抓的当年计划脱贫村没有如期退出或当年绩效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和部门,镇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就地免职,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降职使用;凡当年计划脱贫村没有如期退出或当年脱贫攻坚绩效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和部门,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单位直接评为“较差”等次,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人考核为“不称职”,包联县级领导负连带责任,县委将其包联成效抄报上级组织部门,其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同时,县级领导每月到村至少开展两次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有惩亦有奖,该措施明确要重奖脱贫功臣,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脱贫攻坚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脱贫攻坚先进镇、先进帮扶单位、优秀帮扶企业、优秀村支部、优秀“第一书记”、优秀帮扶干部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根据规定,各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比不低于60%,县直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占比不低于40%,中省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不低于50%。每年新提拔任用干部优先从扶贫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镇和部门中推荐提名,对脱贫攻坚中成效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提拔重用;对包抓的当年计划脱贫村没有如期退出或当年绩效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和部门,镇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一律就地免职,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降职使用;凡当年计划脱贫村没有如期退出或当年脱贫攻坚绩效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和部门,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单位直接评为“较差”等次,党政主要领导、责任人考核为“不称职”,包联县级领导负连带责任,县委将其包联成效抄报上级组织部门,其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同时,县级领导每月到村至少开展两次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有惩亦有奖,该措施明确要重奖脱贫功臣,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脱贫攻坚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脱贫攻坚先进镇、先进帮扶单位、优秀帮扶企业、优秀村支部、优秀“第一书记”、优秀帮扶干部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