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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每年拿出100万元扶持文艺精品创作
    本报讯(钟攀 报道)8月30日上午,笔者在铜川市文化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起铜川市将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
    其中,《铜川市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规定,每年市财政列入预算100万元,用于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每年组织实施一次,扶持5~10个项目。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扶持标准为:电影、电视剧每部不超过20万元;舞台剧、广播剧每部10万元;电视专题片、纪录片每部10万元;动漫影视作品每部5万元;影视剧本、舞台剧本每部不超5万元;长篇小说、报告文学每部不超5万元;其他门类为1~3万元。另外,个人获得中、省级文艺作品奖的,市上再奖励1~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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