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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驻村干部也应精准施策
本报记者 张忠德
近日,云南省针对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等问题,对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了召回。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贵州、湖北、云南等地均已实施干部召回制度,有数千名干部因“为官不为”等原因被召回。
数千名驻村干部被召回的新闻,颇具现实和代表性,一方面来说,云南省实施驻村干部召回制,无疑对其他地区扶贫攻坚工作具有很强的示范和指导意义。另一方面,从扶贫工作大局来讲,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源值得我们反思。但反思的角度,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被召回的驻村干部身上,而应放在对驻村干部的精准施策上。
比如,前不久,记者到农村采访,一些下派驻村扶贫干部反映,由于自己只是单位普通干部,无职无权,无法给贫困村带来项目和资金,在村里似乎并不能发挥很大作用,不会受到村民多大的欢迎。这种尴尬和困惑,在当下的驻村干部中也具代表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驻村帮扶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精准实施因村派人,建立健全科学精准的政策保障,真正让驻村干部住得下来、稳得下心、干得成事,这应是我们当下该反思的问题关键。
首先,因村派人要精准。要坚持从严从实,做到择优遴选,注重因村定人,强化管理考核。当前,贫困农户不仅需要投入,还需要技术,如果下派工作队和扶贫干部对口,就能起到很好作用。比如,对于适宜发展种植、养殖产业进行脱贫的村,就要选派农技、畜牧干部驻村技术帮扶,而不要盲目下派党政工委干部。农村需要善用科技、足智多谋,能给群众耐心细致传授农业科技、能与群众共谋良策促增收的驻村干部。
其次,政策保障要精准。要使驻村干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就要从工作经费、生活补助、项目支持、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如,我省7月底出台了驻村扶贫干部激励保障措施:省、市、县三级财政将按照“第一书记”每年1万元、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每队每年1万元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生活补助上,“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驻村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补助40元;年度考核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称。而河南省为方便驻村“第一书记”申请项目,提出了“拼盘式”整合扶贫财政资金的理念,制定出台《关于统筹相关财政资金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的意见》,对现行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的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三大类共41项涉农资金进行“一揽子”整合,向派驻村倾斜,大大方便了“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这些都是精准施策的表现,很有针对性,基层各单位也要创造性地为驻村干部提供服务,免除后顾之忧,确保驻村干部人到、心到、行到。
其次,选派驻村干部要变“强抽人”为“抽强人”。既然当前的扶贫开发被喻为“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工作,那么就要把那些“愿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精兵强将选派到驻村帮扶工作第一线。派出单位要真正重视驻村扶贫工作,防止没有“抽强人”而下派“老弱病残”人员敷衍搪塞的现象发生。若想将精准扶贫工作做严做实,就必须在驻村干部精准施策上下工夫。当然,还要通过严格的标准和相应的惩戒措施,让他们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把扶贫工作当成自己的本职工作,真正做到下得去、驻得住、干得实,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引路人。
近日,云南省针对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等问题,对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了召回。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贵州、湖北、云南等地均已实施干部召回制度,有数千名干部因“为官不为”等原因被召回。
数千名驻村干部被召回的新闻,颇具现实和代表性,一方面来说,云南省实施驻村干部召回制,无疑对其他地区扶贫攻坚工作具有很强的示范和指导意义。另一方面,从扶贫工作大局来讲,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源值得我们反思。但反思的角度,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被召回的驻村干部身上,而应放在对驻村干部的精准施策上。
比如,前不久,记者到农村采访,一些下派驻村扶贫干部反映,由于自己只是单位普通干部,无职无权,无法给贫困村带来项目和资金,在村里似乎并不能发挥很大作用,不会受到村民多大的欢迎。这种尴尬和困惑,在当下的驻村干部中也具代表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驻村帮扶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精准实施因村派人,建立健全科学精准的政策保障,真正让驻村干部住得下来、稳得下心、干得成事,这应是我们当下该反思的问题关键。
首先,因村派人要精准。要坚持从严从实,做到择优遴选,注重因村定人,强化管理考核。当前,贫困农户不仅需要投入,还需要技术,如果下派工作队和扶贫干部对口,就能起到很好作用。比如,对于适宜发展种植、养殖产业进行脱贫的村,就要选派农技、畜牧干部驻村技术帮扶,而不要盲目下派党政工委干部。农村需要善用科技、足智多谋,能给群众耐心细致传授农业科技、能与群众共谋良策促增收的驻村干部。
其次,政策保障要精准。要使驻村干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就要从工作经费、生活补助、项目支持、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如,我省7月底出台了驻村扶贫干部激励保障措施:省、市、县三级财政将按照“第一书记”每年1万元、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每队每年1万元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生活补助上,“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驻村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补助40元;年度考核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称。而河南省为方便驻村“第一书记”申请项目,提出了“拼盘式”整合扶贫财政资金的理念,制定出台《关于统筹相关财政资金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的意见》,对现行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的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三大类共41项涉农资金进行“一揽子”整合,向派驻村倾斜,大大方便了“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这些都是精准施策的表现,很有针对性,基层各单位也要创造性地为驻村干部提供服务,免除后顾之忧,确保驻村干部人到、心到、行到。
其次,选派驻村干部要变“强抽人”为“抽强人”。既然当前的扶贫开发被喻为“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工作,那么就要把那些“愿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精兵强将选派到驻村帮扶工作第一线。派出单位要真正重视驻村扶贫工作,防止没有“抽强人”而下派“老弱病残”人员敷衍搪塞的现象发生。若想将精准扶贫工作做严做实,就必须在驻村干部精准施策上下工夫。当然,还要通过严格的标准和相应的惩戒措施,让他们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把扶贫工作当成自己的本职工作,真正做到下得去、驻得住、干得实,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