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书记省长批示要求
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本报讯(王剑 记者 王缠卫)针对8月12日开始的陕北北部强降雨过程防范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娄勤俭批示:请防汛指挥部做好防汛抢险安排,请榆林、延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应对。省长胡和平批示:省防总和有关部门及陕北各市县区,扎实做好本轮强降雨的防汛防灾工作。副省长冯新柱批示:按照勤俭书记、和平省长批示精神,请省防办、省气象局切实做好雨情、水情预报预警工作;请各有关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防范,及时撤离危险地段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8月12日晚,省防总向宝鸡、延安和榆林市防指两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防指迅速将省上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防总领导要求传达到基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抓好河道、川道突发洪水、水库淤地坝安全度汛、城镇防洪排涝和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重点,提前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特别突出人员撤离避险及管理,全力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要切实加强各级值班制度,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变化,认真抓好各项防抗措施的落实。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