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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释放多项政策红利
农民进城不再难
    “打工十多年的梦想就是在城里安家,如今梦想实现了。”44岁的胡本华老家在重庆綦江三角镇农村,一纸农业户口曾经成为他和家人进入这座城市的“藩篱”。
    8月7日,福建晋江罗山街道苏前社区,陈兴富笑逐颜开,“有了户口,老婆住院能报销,小孩读书有保障,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晋江和重庆的探索是我国户籍改革浪潮中的典型。“现在村里很少有人愿意把户口迁出来,怕土地被村里收回。”四川籍农民工陈忠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在现实问题面前,要不要落户进城让他们有了顾虑。“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民需要逐步适应,政策需要不断完善,要让农民进退有路,使城镇化过程更加平顺、和谐。”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为促进改革平稳推进,各地开始了新探索。在保留转户居民农村土地权益的前提下,重庆提出建立农村土地退出后的处置机制,对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可按“地票”处置变现。
    福建则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通过抵押、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进得来、留得住,只是起点,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市民梦”,重要途径就是完善公共服务,解决住房、就业、医疗等方面的问题。
    为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一系列举措正在各地紧锣密鼓地铺展——
    重庆明确提出农民工转户进城,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纳入城镇保障体系。
    浙江提出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等。
    江西提出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户籍制度改革要把目标定在机制体制的变化上,而不要用指标来考察、靠行政区划变化来实现,必须着眼于真正意义上的资源重新配置,推动城镇化获得改革红利。”对于未来的改革,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如是期待。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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