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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
    本报讯(刘艳芹 记者 王缠卫)8月8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意见》,首次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全面部署加快我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国家水利风景区40家以上,省级水利风景区45家以上,到2030年,全省国家和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均达到70家以上,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管理科学、覆盖全省主要江河、湖泊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水利风景区网络体系。
    意见指出,要按照“关中留水、陕南防水、陕北引水”的系统治水方略,科学编制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要注重恢复和保持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自我净化功能,保障河湖健康,加快以生态修复为主的景区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相关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水利风景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意见强调,凡属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项目,其规划论证、项目设计应统筹考虑水利风景区发展,将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科普及水安全设施建设纳入工程投资总体计划,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要切实落实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责任,以水资源安全、工程安全、游客安全为核心,突出做好汛期和节假日景区游客的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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