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3版
周至县
猕猴桃早采早卖从严查处
    本报讯(记者 张永录)7月29日上午,骄阳似火。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周至县果业局、竹峪镇政府、竹峪派出所执法组人员快速赶到竹峪镇西裕村,扣压了哑柏镇槐花村客商李某某的车辆和6000斤未成熟的果子,李某某原计划将收购果运往云南省金马水果批发市场。
    执法人员向围观群众宣讲了县政府办禁止猕猴桃早采早卖通告内容,并告知根据周政告字〔2016〕8号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陕西省果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李某某给予处罚。
    今年,周至县继续下大力气禁止猕猴桃早采早卖,打击违规早采行为,对于群众举报的事件从严查处!希望各猕猴桃基地镇、各果业专业合作社做好禁止猕猴桃早采早卖宣传工作!
    针对早采早卖现象,再次告知广大果农、贮藏户、销售企业和消费者,全县猕猴桃的采收标准:早熟品种翠香、红阳猕猴桃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6.5~7%左右,中晚熟品种哑特、华优、秦美、徐香、海沃德猕猴桃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7~7.5%左右。一般采收适期为翠香、红阳在9月上中旬;华优在9月中下旬至10月上旬;秦美、哑特、徐香在10月上中旬;海沃德在10月中下旬。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