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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别再发生!
汉中通报11起违反八项规定案 多人违规操办宴席
    本报讯(记者 姚远)日前,汉中市纪委集中通报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给全市党员干部再敲警钟。这11起典型案件是:
  1、洋县磨子桥镇中心小学校长王彦军违规公款接待、发放补助案。对此,该校校长王彦军负直接责任,洋县纪委给予王彦军党内警告处分。
  2、留坝县江口镇元树村党支部委员周贵明、王红军,村委会委员李德贵违规参与乔迁宴案。留坝县纪委给予周贵明、王红军、李德贵党内警告处分。
  3、略阳县老干局原局长王海庆违规操办宴席案。略阳县纪委给予王海庆党内警告处分。
  4、勉县勉阳街道办继光村党总支副书记齐保成、村主任白继红违规接待、公款购置烟酒和土特产案。勉县纪委给予齐保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白继红党内警告处分。
  5、汉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白迅超标准开支案。白迅身为区疾控中心主任,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汉台区纪委给予白迅党内警告处分。
  6、宁强县巨亭镇马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曾开友违规操办宴席案。宁强县纪委给予曾开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西乡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工会主席杨天福违规公款购物案。西乡县纪委给予杨天福党内警告处分。
  8、南郑县黎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周义光公车私用案。南郑县监察局给予周义光行政警告处分。
  9、城固县经管站原站长刘少华、站长翟敏违规公款购物案。城固县纪委给予刘少华、翟敏党内警告处分。
  10、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肖家庄村委会主任杜启祥违规操办宴席案。袁家庄街道办党委给予杜启祥党内警告处分。
  11、镇巴县三元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兼计生服务站站长董培志违规公款开支案。镇巴县纪委给予董培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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