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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铲“村霸”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 通讯员 周歌 柯小健)3月14日,石泉县饶峰镇辖区一名“村霸”刘某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拘。
    据悉,饶峰镇辖区的刘某,今年42岁,长期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并且经常酒后滋事,借着酒劲欺负乡亲。日前,刘某在一次醉酒后将同村村民陈某打伤。饶峰派出所民警在走村入户访民情时,获悉这一重要线索,最终依法对刘某进行处罚。
    近两年来,石泉县公安局始终对“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等“五霸”问题保持凌厉攻势。截至目前,先后有46名“涉霸”人员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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