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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区
成为全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区
    本报讯(记者 王平 通讯员 范增利)日前,记者从杨凌示范区发改局获悉,经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等15个部门及专家学者联合评审,杨陵区等11个区县被列为我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根据《陕西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各试点区(县)试点工作于2015年底启动试点,到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省有序推广试点经验。试点涉及产城融合发展、成本分担机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投融资体制创新、新生中小城市培育、绿色智能发展、多规合一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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