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检索:
又一个利民惠民的好消息
本报讯(李耀 记者 王缠卫)2月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陕西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是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为具有陕西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陕西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是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为具有陕西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