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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手绢,花手绢
西安 孙文胜
邻家有女初长成。出嫁那天,妻去帮忙,回来时主人赠了几块红红的喜手绢。展开一看,是幅鸳鸯戏水图:碧绿的池塘,清波荡漾,一对鸳鸯交颈细语。微风拂过,含翠的荷花欲绽还羞。鸳鸯是永恒爱情的象征,这手绢自然就不是普通的擦汗遮羞之物。可惜的是,我两次相亲都与这珍贵之物失之交臂,想来实在有些遗憾。
我第一次相亲,是在懵懵懂懂中开始的。
走在相亲的路上,媒人不厌其烦地叮咛我,见面了,好好谈。人家满意你,就会给你一块花手绢。
相亲地点定在媒人家。进了屋,在媒人的引导下,我恭敬地问候过几个陌生面孔,就看见一个扎双辫的女孩站在热炕边。女孩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红红的格子上衣映得脸蛋红彤彤的。来的时候,娘曾对我说,咱庄稼人找媳妇,别只顾着看长相,不傻不呆,腰身壮实就行。囿于时代的思维,对于婚姻,我当时真的没有太多的考虑,更别提对于“爱情”二字的认识。于是,我就寻思着想把手里的见面礼递过去,以便早早结束这种不尴不尬的场面。
女孩看出了我的用意后,欠欠身问,你现在干啥工作?
看来人家要考察我了,就赶紧回答说,学电焊呢。
谁介绍的?女孩转过了脸。我三哥,他在西安当兵。我还不忘讨好说,你要愿意,以后我哥也可以给你找个工作。听到这儿,女孩的表情活跃了。
忽然,外屋传来几声响亮的干咳声。女孩收住笑容说,今个儿就说到这儿吧,我还和我爸有事去县城呢。我忙问,那,那手绢?女孩羞红了脸说,再了解下,以后吧。
几天后,女孩的父亲和媒人来我家看房子。我老爸又是端茶,又是递烟,平日直挺挺的腰弯得像张弓。但人家见只有几间又矮又旧的土瓦房,弟兄两个还在一个锅里搅勺把,杯中的茶还冒着热气,人就已经走远了。当然,手绢也成了镜中花。
隔了几个月,邻村的姑姑,给我又介绍了个她家对门的女孩。一见面,彼此都认识,气氛相对就轻松了许多。
女孩说,我认识你。你念书时夏天老是穿件红背心,背个家织布做的花书包。
我说,你家后院种满了大蒜、黄瓜、西红柿。水灵灵的,我老是想吃。
女孩笑笑说,想吃就进来说么,我妈还能把你打出去。
我说,我怕你家的大黄狗。女孩吃吃地笑出了声。
我问,你现在干啥?女孩说,学裁剪。那个时代,娴熟的女红对女孩很重要。
她又问我,听说你会写文章?我一愣。看来姑姑把我的情况都介绍过了。高中时我是发过几篇小文章,要说“会写”,充其量是个三脚猫。我犹豫了下,支支吾吾地点了头。
女孩说,那好啊,你以后也给咱写个电影《人生》《喜盈门》。这两部可是当时最上座的电影,我一听这要求,立刻吓得低了声,我家房少、弟兄们多。你知道不?女孩说,知道。穷字没刻在谁头上。想变,自己以后加劲干。听话听音,我又蠢蠢欲动地想要花手绢。女孩说,没手绢,我买了只钢笔送给你。钢笔是个黑杆带条纹的,一头还可装上小圆珠笔。我吸上蓝墨水试了试,很顺畅。这样的礼物我喜欢,因为那时候爱学习可是上进的标志。
缘分就是如此神奇,看似几句不着天际的对话,却让婚事三锤两梆子的定了音。
手绢上的爱情,质朴、简单、真诚、委婉。只可惜在当今崇尚宝马的年代,岁月已将它淡化成一种陪衬和装点。但无论世事如何变化,我还是喜欢手绢里曾经蕴含的美丽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