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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罚款就没事了?”
商州两搅拌站交完罚款后继续违法用地
    本报讯(何俊洲 记者 王赢)“多少年了,连个用土地手续都没有,却一直都在生产。”连日来,本报多次接到群众反映商州区国土局对沙河子镇“誉诚”与“尚诚”这两个搅拌站多年违法占地监管不力,执法或存猫腻。
    9月25日,在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柴湾村附近记者找到了誉诚搅拌站,站内机器轰鸣,大货车进进出出,一派繁忙景象。一位村民说:“搅拌站占用的这些地以前是耕地,是租来的,有几十亩。”而尚诚搅拌站情况也类似。
    当日,商州区国土局办公室一位南姓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记者:“这两个搅拌站都没有用地手续。”而沙河子镇国土所所长杨小虎在电话里说:“我是2014年1月28日来所里的,在这之前两个搅拌站已经被局里罚过款的,法律规定一事不能二罚,我已经没有任何措施了。这都是经过局委会研究的,你可以问下局里。”
    随即,记者联系了商州区国土局局长高长军,高长军称待了解情况后再说。10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商州区国土局,局办公室以“记者不是法院的,无权查阅卷宗”为由拒绝出示相关资料。而高局长则在电话里说:“今天我们都下乡了,那事情我问了,都处理过了。”
    记者表示希望了解被罚的具体情况,另外局里对被处罚之后却依然生产经营,继续违法占地的情况有没有进一步措施。局长显得很不耐烦,说让办公室主任再解释一下,匆匆挂了电话。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接到办公室主任的回复。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科认为,如此“一事不能二罚”,那是对法律的歪解。对这些不守法的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相关生产设备,甚至可以将事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置,否则就是政府不作为。如此造成长期违法占地的后果,国土部门都难辞其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就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该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的要追究,该问责政府部门不作为的要问责,否则政府威信何在?法律尊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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