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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284处小型水利工程
完成改制
    本报讯(记者 王缠卫)8月24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截至目前,黄龙县321处小型水利工程,已完成改制284处,并颁发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和经营管理证。
    2014年,黄龙县被确定为省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之后,该县迅速成立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黄龙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全县划分为七个片区,并对各乡镇水管员和参与改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从改革政策的理解、改革流程的掌握、方法步骤的熟悉上进行培训和指导,力争改革工作人员能够尽快地熟悉和掌握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业务技能和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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