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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
    本报讯(记者 张晓强 陈新涛)7月7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省政府今年决定安排150万元,资助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部分贫困残疾大学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
    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本科生每人5000元,大专生3000元,用于补助贫困残疾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费用。各市资助标准高于省上标准的按当地标准由各市予以补助。资助对象必须为2014年12月30日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领取农村社会救济金家庭的残疾学生予以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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