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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新农合医疗筹资标准提高
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通知提出,中央财政对120元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6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
据了解,2015年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500元/每人·年。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00元/每人·年,各级财政补助400元/元/每人·年,各级财政补助400元/每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