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铤而走险
五旬老翁自制火枪护庄稼获刑
    本报讯(李力李文东记者刘瑛)为了防止野猪毁坏庄稼,自制火枪吓唬野猪,直到警察找上门来,才知自己自制火枪触犯刑律。
    50岁的邹某系宁强县燕子砭镇栗子园村二组农民。近年来,由于国家实施了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的政策,山上的植被得到了保护,野猪也得到了空前繁殖。邹某家住深山,坡上种的庄稼常常被野猪毁得颗粒无收。为了吓唬和防范野猪,邹某想起家中有一根一米多长的小钢管,于是制成一支火药枪,将其存放在家中,用以吓唬野猪保护庄稼。
    去年9月12日,宁强县公安局燕子砭派出所民警在缉枪治爆行动中根据所获线索在邹某家中将其藏匿的火枪查获。经鉴定,该火枪以火药为发射动力,具有杀伤力。
    近日,该县人民法院对邹某非法制造枪支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鉴于邹某归案后认罪悔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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