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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漫马家堡村
雨水夹杂黄土涌入村民家中。
8月30日,祝西勇家再次被淹,只好在屋内挖沟排水。
本报记者 崔福红 文/图
8月30日,我省普降暴雨,泾阳县云阳镇马家堡村由于公路水渠排水不畅,导致部分村民房屋遭水淹。其中,三组村民祝西勇家受损严重,墙体多处裂缝,地基下陷,主体轻微倾斜,后院隔墙坍塌,部分电器损坏。
公路积水民房被淹
2007年,泾阳县投资599万元建成14公里的中扫路,是中张镇连接扫宋乡的一条乡道。此次修路路基增高20余公分,路面东西两侧有排水渠,污水自北向南流入泾惠渠。
采访中有村民反映,2007年修的排水渠并不能正常排水。由于路基加高,每逢下大雨,水渠的污水时常溢出涌向房屋,村民曾多次给村委会反映,也没有得到解决。2014年,中扫路翻修,路基再次增高30余公分。意识到排水渠存在隐患的村民,再次找到村委会、镇政府、县交通局反映问题。然而通车后,排水渠并没有及时疏通,最终导致房屋被淹。
该村三组村民祝西勇告诉记者:“8月13日,我在咸阳打工,看到下雨,意识到要出事,急忙请假往回赶。到家后,雨水已淹了隔壁的铺子,屋里的水有20多公分高。大伙帮忙临时挖了一条小水渠,但是雨势太大根本不起作用。随后,我打电话求助,半小时后,镇政府、交通局的人先后赶到现场,调来了一台挖掘机,把公路从中间挖断,把路西的水先引流到路东,险情得以缓解。”
8月20日,祝西勇再次回家后,看到公路断面已填平,柏油已铺设,但排水渠还是老样子。他找了村支书,支书告诉他已经跟施工队说好了,答应给修排水渠。8月30日,又下起了暴雨。家里人打电话告诉祝西勇,隔壁的已经搬走了,房主拉来了3车黄土,筑起1米多高的土墙,邻居们都给自己门口筑好了土墙。“我赶紧往回赶,边走边给村上打电话。村上说先让隔壁给留条渠,现在都是各家顾各家。回家后,隔壁确实给我留了渠,但雨势过大根本不起作用。一时间,雨水夹杂黄土全部涌向了我家里,不一会儿,水位就到了我膝盖处,家具全部被淹。”祝西勇说,“我赶紧给镇上、村上等部门打电话反映险情。半小时后,镇委书记、镇长、县交通局副局长赶到现场。镇委吴书记当即做出指示:先在墙角凿个洞,屋子中间挖个渠,排除险情。善后修复及费用问题,由交通局负责承担。”
雨停后,祝西勇发现房屋已成危房。妻子回了娘家,他带着小孩去了镇政府。镇上吴书记告诉他,责任在交通局,因为路是他们修的。镇上只能帮忙出一份受灾证明。要解决问题,最终还是要找交通局。
“可是交通局的人说,当时在墙上凿洞,家中挖渠是镇上的决定,我家房屋的问题,责任他们有一部分,但主要责任不在他们,应该去找镇政府。我实在没办法了,才想到给媒体打电话。”祝西勇无奈说道。
村上多次反映无果
9月3日,云阳镇马家堡村支书闫建文告诉记者,路东西两侧都有排水渠,之前排水不存在问题。2007年,县上翻修了中扫路,铺上了柏油,简易土渠也用水泥进行了硬化。自2007年后,下大雨时,水渠时常有水溢出涌向村民房屋。从2007年开始,经常有村民到镇政府、交通局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路基越加越高,村民房屋越来越低,我们就让各户先保护好自己的门前,以防水淹。8月13日,张满宏家的馍铺被淹后,村民找到村委会,我告诉他们把施工队挡住,等施工队找村上协商,村上也好提出让他们修缮排水渠。”闫建文说。
“自2007年至今,村上就一直给镇上、交通局反映问题。”随后,闫建文拿出了一份村上给县交通局的反映材料。
镇政府:责任在县交通局
云阳镇党委书记吴李兵说:“8月30日事发时,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现场勘察后,发现有2户比较低的被淹了,主要原因是修路过程中排水问题没有解决。当时屋内的水有一尺多深。随后就赶紧安排排水,在祝西勇家墙角打了个洞,挖了个排水渠紧急排水,交通局派了个副局长赶到现场。最后经现场协商,在祝家挖的排水沟费用由县交通局承担。包含人工、机械及整修排水沟合计1800元。”
“险情排除后,群众找到镇政府,说房子地基下陷,墙体裂缝不敢住人了。我当时说,让先住到镇政府。另外,镇上出受灾证明,群众可以去找交通局,镇上也会负责协调处理。镇上已给交通局去了政府文件,其中主要有两点:解决排水问题,以防再次下雨,造成讯情;给受灾群众赔偿损失1000元。截至目前,修缮排水沟的具体时间、方案还没有反馈到镇上。”随后,吴书记拿出了云阳镇人民政府给县交通局的红头文件。
交通局:我们无任何责任
泾阳县交通局副局长张小春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公路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规定:10米内不允许有临时或永久建筑。村上为什么要批宅基地?当时村上盖房子的时候,我们也去阻挡过,但没有效果。2007年修排水渠的时候,我们通过技术测量,自北向南每90米的落差为40公分,根本不存在排水不畅的问题。中扫路两侧的排水渠,实际上也兼顾了村民的生活排水,群众不爱惜水渠。有部分村民堵塞了排水渠,在水渠里埋上了水泥管道,村上也没有出面制止。”
关于迟迟没有疏通排水渠,张副局长说:“疏通排水渠,有村民抵触情绪较大,我们找了村上,甚至报了警,请求协调处理,但一直也没有结果。作为业务部门,路是我们修的,出现问题,我们不可能不管。但出事前,我们从未接到过镇上或村上的任何反映。”
“8月30日,接到群众受灾电话后,我们迅速赶到了现场。去的时候群众家墙角已打好了一个排水洞。吴书记现场做出决定:在受灾群众家里挖沟排水,费用由交通局出,从心理上讲,我是反对的。当时我也提出在门外挖渠排水,但毕竟是政府做出的决定,而且考虑到灾情危急,我也就同意了。没想到,第二天群众直接找到我说,房子坏了,住不成人了。交通局也很无奈,我们没有任何的责任,我们建议村民走司法程序,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张小春最后说。
记者采访结束时,县交通局施工队,已开始疏导排水渠。村上,镇上相关领导赶到现场进行协调。受灾群众何时能妥善安置,安全隐患何时能彻底排除,到底是谁的责任,群众期盼有个明确的答复。
8月30日,祝西勇家再次被淹,只好在屋内挖沟排水。
本报记者 崔福红 文/图
8月30日,我省普降暴雨,泾阳县云阳镇马家堡村由于公路水渠排水不畅,导致部分村民房屋遭水淹。其中,三组村民祝西勇家受损严重,墙体多处裂缝,地基下陷,主体轻微倾斜,后院隔墙坍塌,部分电器损坏。
公路积水民房被淹
2007年,泾阳县投资599万元建成14公里的中扫路,是中张镇连接扫宋乡的一条乡道。此次修路路基增高20余公分,路面东西两侧有排水渠,污水自北向南流入泾惠渠。
采访中有村民反映,2007年修的排水渠并不能正常排水。由于路基加高,每逢下大雨,水渠的污水时常溢出涌向房屋,村民曾多次给村委会反映,也没有得到解决。2014年,中扫路翻修,路基再次增高30余公分。意识到排水渠存在隐患的村民,再次找到村委会、镇政府、县交通局反映问题。然而通车后,排水渠并没有及时疏通,最终导致房屋被淹。
该村三组村民祝西勇告诉记者:“8月13日,我在咸阳打工,看到下雨,意识到要出事,急忙请假往回赶。到家后,雨水已淹了隔壁的铺子,屋里的水有20多公分高。大伙帮忙临时挖了一条小水渠,但是雨势太大根本不起作用。随后,我打电话求助,半小时后,镇政府、交通局的人先后赶到现场,调来了一台挖掘机,把公路从中间挖断,把路西的水先引流到路东,险情得以缓解。”
8月20日,祝西勇再次回家后,看到公路断面已填平,柏油已铺设,但排水渠还是老样子。他找了村支书,支书告诉他已经跟施工队说好了,答应给修排水渠。8月30日,又下起了暴雨。家里人打电话告诉祝西勇,隔壁的已经搬走了,房主拉来了3车黄土,筑起1米多高的土墙,邻居们都给自己门口筑好了土墙。“我赶紧往回赶,边走边给村上打电话。村上说先让隔壁给留条渠,现在都是各家顾各家。回家后,隔壁确实给我留了渠,但雨势过大根本不起作用。一时间,雨水夹杂黄土全部涌向了我家里,不一会儿,水位就到了我膝盖处,家具全部被淹。”祝西勇说,“我赶紧给镇上、村上等部门打电话反映险情。半小时后,镇委书记、镇长、县交通局副局长赶到现场。镇委吴书记当即做出指示:先在墙角凿个洞,屋子中间挖个渠,排除险情。善后修复及费用问题,由交通局负责承担。”
雨停后,祝西勇发现房屋已成危房。妻子回了娘家,他带着小孩去了镇政府。镇上吴书记告诉他,责任在交通局,因为路是他们修的。镇上只能帮忙出一份受灾证明。要解决问题,最终还是要找交通局。
“可是交通局的人说,当时在墙上凿洞,家中挖渠是镇上的决定,我家房屋的问题,责任他们有一部分,但主要责任不在他们,应该去找镇政府。我实在没办法了,才想到给媒体打电话。”祝西勇无奈说道。
村上多次反映无果
9月3日,云阳镇马家堡村支书闫建文告诉记者,路东西两侧都有排水渠,之前排水不存在问题。2007年,县上翻修了中扫路,铺上了柏油,简易土渠也用水泥进行了硬化。自2007年后,下大雨时,水渠时常有水溢出涌向村民房屋。从2007年开始,经常有村民到镇政府、交通局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路基越加越高,村民房屋越来越低,我们就让各户先保护好自己的门前,以防水淹。8月13日,张满宏家的馍铺被淹后,村民找到村委会,我告诉他们把施工队挡住,等施工队找村上协商,村上也好提出让他们修缮排水渠。”闫建文说。
“自2007年至今,村上就一直给镇上、交通局反映问题。”随后,闫建文拿出了一份村上给县交通局的反映材料。
镇政府:责任在县交通局
云阳镇党委书记吴李兵说:“8月30日事发时,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现场勘察后,发现有2户比较低的被淹了,主要原因是修路过程中排水问题没有解决。当时屋内的水有一尺多深。随后就赶紧安排排水,在祝西勇家墙角打了个洞,挖了个排水渠紧急排水,交通局派了个副局长赶到现场。最后经现场协商,在祝家挖的排水沟费用由县交通局承担。包含人工、机械及整修排水沟合计1800元。”
“险情排除后,群众找到镇政府,说房子地基下陷,墙体裂缝不敢住人了。我当时说,让先住到镇政府。另外,镇上出受灾证明,群众可以去找交通局,镇上也会负责协调处理。镇上已给交通局去了政府文件,其中主要有两点:解决排水问题,以防再次下雨,造成讯情;给受灾群众赔偿损失1000元。截至目前,修缮排水沟的具体时间、方案还没有反馈到镇上。”随后,吴书记拿出了云阳镇人民政府给县交通局的红头文件。
交通局:我们无任何责任
泾阳县交通局副局长张小春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公路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规定:10米内不允许有临时或永久建筑。村上为什么要批宅基地?当时村上盖房子的时候,我们也去阻挡过,但没有效果。2007年修排水渠的时候,我们通过技术测量,自北向南每90米的落差为40公分,根本不存在排水不畅的问题。中扫路两侧的排水渠,实际上也兼顾了村民的生活排水,群众不爱惜水渠。有部分村民堵塞了排水渠,在水渠里埋上了水泥管道,村上也没有出面制止。”
关于迟迟没有疏通排水渠,张副局长说:“疏通排水渠,有村民抵触情绪较大,我们找了村上,甚至报了警,请求协调处理,但一直也没有结果。作为业务部门,路是我们修的,出现问题,我们不可能不管。但出事前,我们从未接到过镇上或村上的任何反映。”
“8月30日,接到群众受灾电话后,我们迅速赶到了现场。去的时候群众家墙角已打好了一个排水洞。吴书记现场做出决定:在受灾群众家里挖沟排水,费用由交通局出,从心理上讲,我是反对的。当时我也提出在门外挖渠排水,但毕竟是政府做出的决定,而且考虑到灾情危急,我也就同意了。没想到,第二天群众直接找到我说,房子坏了,住不成人了。交通局也很无奈,我们没有任何的责任,我们建议村民走司法程序,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张小春最后说。
记者采访结束时,县交通局施工队,已开始疏导排水渠。村上,镇上相关领导赶到现场进行协调。受灾群众何时能妥善安置,安全隐患何时能彻底排除,到底是谁的责任,群众期盼有个明确的答复。